奇葩年年有,老赖特别多。许多欠债有能力还款却故意不履行的老赖,常常是绞尽脑汁与债权人周旋,与法院打太极,能拖就拖,能不还就不还。
比如下面这个奇葩语录:
债务人A:有一个好消息,有一个坏消息,你先听那个。
债权人B:……好消息吧。
债务人A:年底发年终奖了,终于有钱了。
债权人B:太好了!(做老泪纵横状,终于还款了)
债务人A:坏消息是:你们慢了一步,被信用卡先扣走了。
债权人B:你…你是不是故意的?
遇见这种老赖,你说气不气人,小编我都气出偏头痛了。因为这种人越来越猖狂,随之而来了许多讨债公司。因为债权人很生气,所以讨债公司的存在感越来越强。
也是,遇见这种情况,债权人无从下手,自然就想到了印象中无所不能的讨债公司。那么,具体怎么收费的呢?
由于各行各业都存在竞争,讨债公司自然也不例外。竞争的根本其实就是在打“价格战”。一般正规的讨债公司会根据债务案件的欠款大小、案件难度来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。但由于讨债公司行业风险较高,所以收费标准都比较昂贵。即使你的债务总金额很大,收费也不会低于20%的。
目前,从数据来看,讨债公司的官方收费标准如下:5万元以下是收取债务总金额的50%,5万元到10万元之间是40%,10万元以上是30%。至于最后具体收多少,还要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。
不过,讨债公司收费高昂,也是有理可循的。因为讨债的成本高,比如讨债公司的差旅费、各种设备租赁费用、调查费用、调查费用等,都是需要由债务人全权承担的。另外,讨债公司员工的安全风险很大,万一碰到个“虎”的,可能还会跟他周旋一番,打一架或者更甚。总之,不管是讨债公司的员工“受工伤”,还是员工一不小心造成债务人的人身伤害,这些医药费、精神损失费等等“安全威胁补偿款”都得由债权人承担。
综上所述,也许讨债公司可以让债权人借出的“100万元≠0元”,但是不确定因素太多,实在不属于一个明智的选择。小编以为,「债权转让」的出让折损率远远低于讨债公司的收费差价,最重要的是,债权转让之后关于债务的一切责任和义务都不再需要债权人来承担,减少了多少担惊受怕。